科室介紹
法規科
法規科崗位職責
一、基本資料
職位名稱:法規科
職責描述:法規科主要以法務工作、行風管理、處理醫療投訴和糾紛工作、醫療安全管理與風險防范工作、維穩工作等為核心。
崗位人數:6人
二、具體職責
1.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醫院管理的相關規定制訂醫院相應的法律法規培訓學習計劃并完成培訓;協同有關科室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醫護人員的法律意識。
2.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行業條例、醫院規章制度進行醫院行風管理,按照醫院發展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健全和持續改進。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醫院的醫療投訴和糾紛進行依法依規處理,按照醫院發展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健全和持續改進。
4.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做好醫院的醫療爭議的各種專業鑒定、第三方調解、司法訴訟等相關法務工作。協助當事科室及醫務人員做好法律咨詢,完善事件調查和法定程序答辯材料的準備,參加各類鑒定及第三方調解、司法訴訟等相關法律程序,配合相關機構處理醫療糾紛。
5.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對醫院的醫療安全管理的不良事件管理,按照醫院發展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健全和持續改進。
6.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對醫院的危化品、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按照醫院發展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健全和持續改進。
7.完善醫院醫責險投保和理賠相關工作。
8.完善醫院法律顧問、法律事務等相關工作。
9.做好醫院日常醫療投訴與糾紛的維穩工作。